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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4-28 11:05:00
湖北日报讯(记者祝兆林、通讯员胡晓淞、姜如锦)4月24日9时,在襄阳市保康县城关镇光千社区,身着志愿者红马甲的钱先生正在清扫马路。不同于普通志愿者,他正在通过自己的志愿服务抵扣行政处罚,这是保康县首例适用“公益减罚”柔性执法新模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。
2月26日,保康县过渡湾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,发现钱先生的店内部分商品未明码标价,执法人员让其当场整改到位,并根据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》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》,对其罚款100元。
鉴于钱先生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主动改正,未造成不良危害,属于公益减罚制度范围的轻微违法行为,执法人员告知其可以通过参加公益服务减去罚款,并根据《保康县实施“公益减罚”执法模式具体措施》综合测算,将钱先生的罚款折合为参加100分钟的公益劳动。4月24日,钱先生在光千社区完成了100分钟的社区清洁作业,社区工作人员验收后为其出具了公益服务完成情况确认单。
“这不是简单的处罚替代,而是把执法过程变成了公民教育现场。我们通过利用该模式转变执法理念、创新执法方式,实现了执法工作柔性化管理,以最低执法成本换取最大社会效益。”过渡湾市场监管所所长徐锋介绍。
2024年7月,保康县启动推行柔性执法,探索“首违不罚+公益减罚+轻微速罚”执法模式改革,营造更加包容、更具活力、更有温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。截至目前,共梳理首违不罚事项229项,公益减罚事项51项,轻微速罚事项68项,实施首违不罚283件、轻微速罚52件、公益减罚1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