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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4-30 18:01:00
北京商报讯(记者 刘四红)4月30日,人民银行官网发布消息称,《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》已经2025年4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第6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,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意,现予公布,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其中强调,银行卡清算机构应当建立与成员机构规模、业务发展和组织架构相适应的风险管理体系,有效识别、度量、监测和管理各类风险,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、流动性风险、运行风险、一般业务风险、网络安全风险、数据安全风险、声誉风险等有关风险。
银行卡清算机构应当建立交易风险监测体系和风险信息共享机制,提示成员机构对存在风险的交易、银行卡、支付受理终端和特约商户等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。鼓励和支持银行卡清算机构之间进行风险信息共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