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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10-25 13:01:03
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
一、引言
为了加强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,提高学校卫生防疫管理水平,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和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制定本管理规范。
二、管理机构与职责
- 学校应成立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方案和实施细则,组织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宣传教育和培训,指导、监督并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。
- 校医或保健教师应承担以下职责:负责学校日常卫生防疫工作,落实预防控制措施,发现疫情及时上报;对学校环境卫生进行监测和评估;协助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。
三、预防控制措施
- 健康教育:开展健康教育课程,提高学生预防传染病的意识和能力。通过举办讲座、宣传栏、广播等多种形式,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,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。
- 校园环境卫生: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,保持教室、图书馆、实验室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和通风。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,清除卫生死角和蚊虫滋生地。
- 个人卫生:鼓励学生养成勤洗手、洗脸、洗澡等良好卫生习惯。避免用手触摸口鼻眼等部位,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应佩戴口罩。
- 饮食安全: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,保证食品卫生安全。严格执行食品采购、储存、加工、烹饪等规定,防止食品污染。
- 疫苗接种: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疫苗接种工作,确保学生及时接种疫苗,提高群体免疫水平。
四、应急处理
- 疫情监测:建立疫情监测机制,定期对学校师生进行健康检查,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。
- 隔离治疗:对确诊病例及时采取隔离治疗措施,防止疫情扩散。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医学观察,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。
- 消毒措施:对疫点进行全面消毒处理,防止疫情传播。对可能成为传染源的物品和场所进行消毒。
- 疫情上报: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疫情信息,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。
- 心理疏导:针对疫情给师生带来的心理压力和困扰,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工作,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和学习状态。
五、监督与考核
- 制定考核办法:根据本管理规范制定考核办法,对学校各部门履行传染病预防控制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。
- 定期检查: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全面检查,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。
- 不定期抽查: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抽查,了解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。
- 奖励与处罚:对在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;对不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导致疫情发生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相应处罚。
- 六、附则
- 本管理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如有未尽事宜,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。
- 本管理规范为中小学校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基本要求,各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执行。